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福建福州东台至盖山220千伏线路全线贯通******url:https://m.gmw.cn/2023-01/03/content_1303242535.htm,id:1303242535
2日,最大孔径为5.5米、总长度为6790米的福州东台至盖山220千伏线路电力隧道内的5号中间接头至8号中间接头区间电缆敷设完成,这标志着福建省福州南片区域供电大动脉——福州东台至盖山220千伏线路全线贯通。
福州东台至盖山220千伏线路工程是福建省重点工程——福州220千伏盖山输变电工程的配套工程,线路总长度为27.85千米。(图片由国网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)
1月2日,国网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福州东台至盖山220千伏线路电缆工程5号工井处进行电缆下井作业施工。
1月2日,国网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福州东台至盖山220千伏线路电力隧道内进行电缆头控制方向作业。
1月2日,国网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福州东台至盖山220千伏线路电缆工程隧道内安装夹具。
1月2日,国网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福州东台至盖山220千伏线路电缆工程隧道内将敷设完成的电缆搬运到支架上。
1月2日,最大孔径为5.5米、总长度约6790米的福州东台至盖山220千伏线路电力隧道内的电缆全线敷设完成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